梁子湖区,隶属于鄂州市,地处长江中游南岸,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东与黄石市交界,南与咸宁市为邻,西与武汉市接壤,处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素有鄂州市南大门之称。截至2013年, 梁子湖区辖太和、东沟、沼山、梁子和涂家垴5个镇,86个行政村(居委会),区政府设在太和镇。梁子湖经济发展较快,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65.48亿元。梁子湖区,地处长江中游南岸,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东与黄石市交界,南与咸宁市为邻,西与武汉市接壤,处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全区地跨东经114°32′-114°43’,北纬30°01′-30°16’之间。梁子湖区西部为梁子湖湖洼地,南部为山带。全区地貌为条带状相间的低山丘陵,沉积盆地。全区地形为南边多低山,北部和西部多丘陵和湖泊,东边最高峰为沼山峰,海拔418米。梁子湖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平均气温17℃,极端最低气温-11℃,极端最高气温40℃,无霜期年平均264天,年平均降水量1330毫米。全区主要灾害天气有春季的”倒春寒”,低温连雨,夏季的大暴雨和强风,盛夏初秋季节的伏期连旱。
梁子湖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
1、借钱不还,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坐牢。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胜诉后,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对方有能力还钱,却仍不还钱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会坐牢。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