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隶属于鄂州市,地处长江中游南岸,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东与黄石市交界,南与咸宁市为邻,西与武汉市接壤,处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素有鄂州市南大门之称。截至2013年, 梁子湖区辖太和、东沟、沼山、梁子和涂家垴5个镇,86个行政村(居委会),区政府设在太和镇。梁子湖经济发展较快,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65.48亿元。梁子湖区,地处长江中游南岸,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东与黄石市交界,南与咸宁市为邻,西与武汉市接壤,处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之间,全区地跨东经114°32′-114°43’,北纬30°01′-30°16’之间。梁子湖区西部为梁子湖湖洼地,南部为山带。全区地貌为条带状相间的低山丘陵,沉积盆地。全区地形为南边多低山,北部和西部多丘陵和湖泊,东边最高峰为沼山峰,海拔418米。梁子湖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平均气温17℃,极端最低气温-11℃,极端最高气温40℃,无霜期年平均264天,年平均降水量1330毫米。全区主要灾害天气有春季的”倒春寒”,低温连雨,夏季的大暴雨和强风,盛夏初秋季节的伏期连旱。
梁子湖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